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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愛護環境原則
作為涉外禮儀的主要原則之一,“愛護環境”的主要含意是:在日常生活裏,每一個人都有義務對人類賴以生存的環境,自覺地加以愛惜和保護。“愛護環境”,嚴格地講,乃屬社會公德的範疇。因此,它是不會因國別不同而有所區別的。在國際交往中,能否以實際行動“愛護環境”,已被視為—個人有沒有教養、講不講社會公德的重要標志之實際生活中,在國際交往中需要特別注意的問題有兩點。
(1)要明白,光有“愛護環境”的意識還是遠遠不夠的重要的是,要有實際行動。要真真切切地從我做起,從小事做起,從現在做起。
(2)與外國人打交道時,在“愛護環境”的具體問題上要好自為之,嚴於自律。
要對細節多加注意,切勿因個人的不拘小節而引起非義。
具體而言,在涉外交往中特別需要在“愛護環境”方面備加注意細節問題,又可分為下列八個方面。
①不可毀損自然環境
不論是為了發展經濟還是為了提高生活質量,都不可毀損自然環境。諸如亂采礦藏、亂伐森林、浪費或破壞水資源、隨意汙染空氣等等。
②不可虐待動物
在國外,動物的地位往往是至高至尊的。能否積極保護動物,反對虐待動物,甚至直接與一個人的道德水准的高低掛了鉤。
③不可損壞公物
一切公物,即公有、公用處所之中為大眾所提供服務的一切公共設施,亦屬人類公共環境的重要組成部分。每一個人,對於公物都要自覺愛惜,自覺維護。對於任何公物,都不可竊為己也不應獨占或私用。特別要注意的是,不要在公共場所亂塗、亂抹、亂刻、亂畫,不要攀援樹木和公共建築物,不要偷折偷采樹枝、花卉,不要對公用的桌椅、電話等進行惡意破壞。
④不可亂堆亂掛私人物品
在平時要養成良好的個人生活習慣,對於環境衛生要自覺予以維護。在公用的樓梯、走道、門廳等處,切勿任意亂堆、亂放私物或垃圾。在臨近的陽臺、窗口,亦不可隨便晾曬衣物,或是胡亂置放私物。
⑤不可亂扔亂丟廢棄物品
有必要對廢棄物品進行處置時,一般不要自行焚毀,更不要隨手亂丟、亂扔。
⑥不可隨地吐痰
將痰吐在痰盂裏,或吐在紙巾之中,然後再拋在垃圾桶裏。
⑦不可到處隨意吸煙
在公共場所吸煙,對於其他不吸煙者是極不尊重的。在涉外交往中,除了在禁止吸煙之處不得吸煙外,在一切其他的公共場所盡量不要吸煙。還須切記,向外賓敬煙,不僅毫無必要,而且還是失禮的。
⑧不可任意制造噪聲
在現代生活中,噪音汙染對於環境也是一種破壞。所以要切記,與人交談時一定要輕聲細語,在公共場合切勿大聲喧嘩,切勿在不適當的地方勁歌狂舞。尤為重要的是,在一切公共場合,都要注意不使自己所用的手機、呼機狂叫不止。
12.以右為尊原則
在各種類型的國際交往中,大到政治磋商、商務往來、文化交流,小到私人接觸、社交應酬,但凡有必要確定並排排列時的具體位置的主次尊卑,“以右為尊”都是普遍適用的。在操作、處理這類問題時,只要參照“以右為尊”原則,就肯定不會有失敬於人的事件發生。
按照慣例,在並排站立、行走或者就座的時候,為了表示禮貌,主人理應主動居左,而請客人居右。男士應當主動居左,而請女士居右。晚輩應當主動居左,而請長輩居右。未婚者應當主動居左,而請已婚者居右。職位、身份較低者應當主動居左,而請職位、身份較高者居右。
不過應當說明的是,按照國際慣例,在接待外賓的過程之中,當主人前往外賓下榻之處進行拜會或送行時,主人的身份應當是“客人”,而外賓在此時此地則“反客為主”了。在有必要為二者進行並排排列時,應當使主人居右,而使外賓居左。其實際的含意是外賓在主人為其提供的臨時居所之中,理應被視為“主人”,而不是“客人”。從這一意義上講,以上做法與“以右為尊”原則一點兒也不矛盾。
有時,進行國際交往的賓主雙方往往都不止一人,當有必要為之進行並排排列,如需要會見、合影時,仍需要倍守“以右為尊”的原則。只不過賓主雙方屆時需要在屬於自己的一側,再具體排定一下各自人員的位次罷了。
舉行正式談判時,假定談判雙方需要分別坐在談判桌的兩側,而談判桌豎放於室內的話,則談判桌的兩側的位置仍有上下之分,在進行確定時,“以右為尊”原則依舊有效。其具體方法是:假定有一個人而入,並且面向室內,則應以其右側為上座,使客方談判人員右側就座;以其左側為下座,使主方談判人員在其左側就座。
談判桌橫放於室內時,以面對正門的一側為上座,以背對正門的一側為下座。但是屆時各方人員進行具體排列時的做法,與談判桌豎室內時的情況卻相類似,即位於主談者右側的位置,在地位上高位於其左側的位置。
舉行國際會議時,會議主席臺臺上依次的排列,也是要講究“以右為尊”的。不僅如此,發言者所使用的講臺亦須位於主席臺的右前方,已是給予發言者的一種禮遇。
在排列涉外宴會的桌位、席次時,同樣必須應用“以右為尊”原則。宴會廳內擺放圓桌時,通常應以“面對正門”的方法進行具體定位。
如果只設兩桌時,一般須以右桌為主桌。此處所說的右桌,指的是在宴會廳內面對正門時居於右側的那一桌。若是需要設置多桌時,則在宴會廳內面對正門時位於主桌右側的桌次,應被視為高於位於主桌左側的桌次。
在同一張宴會桌上確定席次時,一般以面對宴會廳正門的位置為主位,由主人就座。主賓則大都應當就座於主位的右側。其他人的位次,一般均為距離主位越近,位次則越高。而在與主位距離相同時,則位於主位右側的位次高於位於主位左側的位次。
乘坐由專職司機駕駛的雙排座轎車時,車上具體位次的確定,亦應遵守“以右為尊”原則。具體而言,通常以後排右座為第一順序座,應請尊長或貴賓在此處就座。接下來的第二順序座、第三順序座則分別應為後排左座、後排中座。至於位於轎車前排的副駕駛座,在由專職司機駕車時,一般被稱作“隨員座”,在絕大多數情況下,它是屬於陪同、秘書、翻譯或警衛人員的專座,這一位置從理論上講安全系數最低,故此一般不應請尊長、貴賓在此就座。參加社交性質的活動時,讓婦女或兒童坐在那裏,顯然也是不合適的。
在三排座乃至其他類型的多排座轎車上,不論由何人駕駛車輛,在確定車上具體位次的尊卑時,大都亦應遵行“以右為尊”原則。
在進行官方往來、召開國際會議、舉辦國際博覽會,或是從事國際體育比賽時,按照國際慣例,經常需要懸掛有關國家的國旗,國旗是一個國家的象征,也是其主要標志之一。在國際交往中依照慣例懸掛本國和其他相關國家的國旗,既表達了對本國的熱愛,也表達了對他國的尊重。必須予以強調的是,在國際交往中懸掛國旗是一件極其嚴肅的事情。懸掛他國國旗,並借此向他國表示尊重與敬意之時,就更是如此。不僅不能將他國國旗弄錯、掛錯,而且還須在懸掛他國國旗時給予其適當的禮遇。
目前,在各類國際交往中所懸掛的國旗,大都采用並排懸掛的方法。在進行操作時,必須以“以右為尊”原則為指針。
具體而言,並排懸掛兩國國旗時,按慣例應以國旗自身面向為准,以右為上,懸掛來訪國國旗;以左為下,懸掛東道國國旗。
在重要國賓搭乘的轎車上同時懸掛兩國國旗時,一般應以轎車行進的方向為准,以駕駛員右側為上,懸掛來賓所在國國旗;以駕駛員左側為下,懸掛東道國國旗。
需要同時懸掛多國國旗時,通行的做法,是應以國旗自身面向為准,令旗套位於其右側。越往右側懸掛的國旗,被給予的禮遇就越高;越往左側懸掛的國旗,被給予的禮遇就越低。在確定各國國旗的具體位次時,一般的做法,是按照各國國名的拉丁字母的先後順序而定。在懸掛東道國國旗時,可以遵行這一慣例,也可以將其懸掛在最左例,以示東道國的謙恭之意。
上述種種實例表明,在國際交往中有必要排定並排位次的尊卑時,遵循“以右為尊”原則,就可以化繁為簡,化難為易,以不變應萬變,輕而易舉地處理好種種難題。
有趣的是,在確定並排排列的位次時,我國的傳統做法是“以左為尊”,也就是以左為上,以右為下。注意一下國內舉行會議時的主席臺排位,就會發現這一點。不過,在國際交往中,還是要注意“內外有別”,堅持“以右為尊”為好。 |